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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徵文活動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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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好詩大家寫」徵選   每頁15筆Total:0 

 
 
主辦單位:行政院文建會 刊載人:小小周
推文:Facebook Plurk
起始日期:1/1/2009 截止日期:3/30/2009

 
活動內容:
行政院文建會「好詩大家寫」徵選簡章
一、 宗旨: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爲鼓勵全民寫詩,塑
造詩意生活態度,並藉以激發詩興創意,提昇國民創作風氣,特訂定
「好詩大家寫」徵選簡章(以下簡稱本簡章)。
二、 徵選類別:現代詩。
三、 作品規格:以中文寫作,8-25行。
四、 組別:成人組(大專生及社會人士)、青少年組(國中及高中生)。
五、 名額及獎金:
(一) 名額:參加人數每組至多取優選50名。
(二) 獎金:每名獎金新台幣1萬元,並頒發獎狀乙紙。二組獎金總
額上限為新台幣100萬元。
六、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98年3月31日止。(一律採掛號郵寄報名,以
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七、 評審方式:
(一) 由本會進行資格審查,依作品規格、參賽資格等資料進行審查,
資料不足、規格不符者不予受理。
(二) 由本會邀請學者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初審、決審。
(三) 作品評審期間,不受理有關評審之查詢。
八、 評分方式:
(一) 主題內容與作品理念:40﹪
(二) 寫作技巧與形式風格:30﹪
(三) 原創性:30﹪
九、 參賽資格限制:
(一) 參賽者須具中華民國國籍。參賽作品須為未公開發表且未曾參
加國內外其他競賽之創作作品。參賽者若涉及違反著作權相關
法律,須自負一切法律責任。得獎作品如涉抄襲且查證屬實,
本會得取消其名次、追回獎金與獎狀。當事人3年內不得再次
參加本活動。
(二) 本會及附屬機關人員不得參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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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投稿方式:
(一) 參賽者自本會網站下載報名表(含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以
電腦繕打方式填妥後,檢具報名表、作品書面一式五份及光碟
檔一份(含:報名表及作品電子檔案),寄至 100 台北市中正
區北平東路30-1號,行政院文建會第二處,並註明參加【好詩
大家寫:○○○組別】。
(二) 作品格式:
1. 字型:中文、新細明體。
2. 大小:標題16號粗體字,內文14號字。
3. 繕打方式:由左至右、由上至下。分行繕打、長度8-25 行。
4. 段落:行距設定單行間距,段落間距1列。
5. 紙張大小:A4規格列印,須編列頁碼。
6. 檔案格式:一律以.doc檔儲存。
7. 檔案命名:「組別-作者-作品名稱.doc」。
8. 參選作品稿件不得書寫姓名或筆名。
十一、 得獎名單揭曉日期:另行於本會網站公佈。
十二、 注意事項:
(一) 每位參賽者以投稿1篇為限。
(二) 參賽作品不論入選與否,恕不退件,請自行保留備份。
(三) 參賽者請以真實姓名參賽,否則將取消報名及得獎資格。
(四) 參賽作品若與規定不符,則不列入評審。
(五) 參賽作品若未同時繳交報名表及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不列
入評審。
(六) 所有得獎作品將由本會編印成冊出版,作品及原稿之著作財產
權歸本會所有。
1. 為擴大得獎作品之成效,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應讓與本
會。
2. 得獎作品得由本會安排於所屬刊物、網站、光碟或其他媒體
發表,不另致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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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得獎作品之著作人應承諾對本會及授權之人不行使著作人
格權。
(七) 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八) 本會得依實際收件情形,調整評審作業方式。
(九) 參加本比賽者,視為同意本簡章之相關規定。
(十)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將隨時於本會網站補充說明。
十三、 本會網站:http://www.cca.gov.tw
十四、 洽詢專線:02-2343-4114
  ( 1/22/2009 9:34:39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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