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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2/12 上午 03:17:32
<手札.抒情.單篇 > |
| 附註:有一點點的胡言亂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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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之後,我將你送的禮物和寫的卡片整理出來。 “可以還給你嗎?”我寫ICQ問你。 “還是不要好了。”你說,“我拿著那些東西沒啥用。送給妳就是妳的了,隨便妳要丟掉、要送人、還是愛心 捐獻。給我,我真的不知道要怎麼處理。”
我知道不應該問你這種問題。但是...
但是我留著也沒什麼用啊! 原來愛情終了,就不會再被紀念了。
於是我找了一個大紙盒,將我所整理出來的東西全放進去。我還是決定要還給你,那些東西是我欠你的人情。 但是...
但是我真的在還你人情嗎?我好像是在加重你的負擔。
原來愛情一旦褪色,就成了一項負擔。
最後我決定留著那個紙盒。『我會記得我曾經和一個人真心的相愛過。』我告訴自己。但是...
但是萬一有一天,我和別人結了婚,那個紙盒就會成為一個我不能與我另一半分享的秘密,為了省確不必要的 麻煩。
原來愛情即使枯萎,也是一種麻煩。
終於,我來到天父的面前,向他祈禱。「我實在不知道怎樣處理那些東西。」
「孩子,不要覺得累贅。」他說。「那些東西豈不是我在戀情當中給你的祝福嗎?」
我總算明白了。愛情結束的時候,就是要把當中的祝福分享與人的時候。原本只能是一個人的祝福,分手之後,這些祝福便能流瀉出來。成功的愛情有給予兩人最好的祝福,不能成功的愛情,也有使他人得福的潛力。 我最後決定要將那些祝福,分給你不認識,也許一輩子也都不會見到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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