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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5/16
<手札.抒情.單篇 >
為愛起「義」
附註:真人真事真心話真的只對真有心人真心說
 

  我真的不太明白,為什麼大家都愛寫愛情故事呢?是不是因為愛情的定義,依然沒有人可以有確實的答案?所以使愛情變得神秘,變得比起其他感情重要?
  可能我自己是一個愛家人多於情人的人,對於我來說,我的情人等於家人,他跟我的感情再不只是愛情,而是親情;愛情對我來說,太遠了,亦太淡,可有可無之餘,亦是我生命的一部份。
  在很久之前,我跟普通的女孩無異,都是愛寫你愛我我愛你然後大家相愛的故事,在我以前的文章中都看得出,這種味道很濃。後來我變了,因為他。
  他是一個令我清楚的看到人是怎麼底的動物;他把我的感情完全燃燒,燒盡了,剩下我肉身還在;他呢,又去了跟別的女孩盡情。感情原來是很自私的!我想得到他,結果我放下自尊跟他的「女朋友」吵個火熱;他想享受被愛的感覺,結果抬高身價要我承認我真的太失敗!因為我愛他。
  可能他也愛我,但是我不想再追究,無疑在這段感情,我是被受傷害的一方,但是說穿了,我是自己傷害自己,因為我自私的要求他愛我。在這段非常不平衡的感情裡,我學會保護自己,要選擇性地自私。
  這時,我仿佛長大了點……明白到感情如果可以放下自私,其實都很漂亮,可是沒有人會做得到,所以大家都追尋一生一世的感情,為此甚至彼此傷害。
  我跟他呢,最後都分了手,這是一個好結局。臨走前,我謝過他,多得他的自私令我看通了……愛情都不過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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