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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2003 12:14:47 PM
<手札.生活.單篇 >
友達備忘錄:靈.玲
 

云:
  
  今天上了妳的網站看到了主頁的留言框裡的生命力,還有對創作的堅持,心裡很感動。文學本來就有種柔性的美,但我們總稱呼彼此為戰友,完成一篇作品真的很不容易(當然指的是認真的文章),就像是一場戰爭,要如何贏過自己的貪婪、懶散、和自我否定,這些都是一個又一個的難題;人們總是喜歡把什麼都牽扯到戰爭:愛情、友情、親情、師生情…現在連寫文章也變成戰爭了,所以說執筆的永遠最幸福,總是可以寫出自以為是又可以稍稍說服別人的東西。

  認真的定義很廣,在我看來日記有時也可以寫得妙筆生花,但是有人就連文章基本的,靈魂,也刻意忽略,每當看到此類文章總是忍不住暗罵著:請看重自己的能力,看重激發出來的能力,別老是寫些自己都覺得輕浮的文章。呼,對於責備,最近我顯得太過用力了,是嗎?原諒我,我長跳蚤了嘛!

  看到妳已經懂得相信自己我覺得好高興,那代表妳又戰勝了一場戰爭,戰勝心中那不爭氣的傻大姊,想必這過程是有多少槍炮彈藥啊,妳很努力,妳看到了,我也看到了,我們都看到了……希望妳懂得相信懂得堅持懂得掌握之後,能夠更上一層樓,曾祝姊的文筆能看到嫦娥,那我祝妳的文筆可以看到小王子好了。一直知道妳很喜歡小王子這個故事,上上個星期還特地去借了小王子來看,別笑我,我沒看過小王子呢!看完之後,我可以寫一篇觀後感了,無關玫瑰和狐狸,只是一些對人性的看待,說它是:成人必看的童書,一點也沒錯啊!妳的「心情」裡說想要當隻玫瑰,我不是,倒是想當當說故事的那個人。

  小說。我真是期待在經過這麼長時間後,妳的文筆是否更忠於自己了呢!「忠於自我」「為所欲為」「相信自己」是我很喜歡的字眼,但願我們能以這樣的目標努力。濫情的文章當然不是很好,也不是表達的最好方式,但是有時感動自己的字句還真顯得有些濫情呢!叫那濫情鬼離我們遠一點。

  我們一起加油吧,當文章可以更有力量去影響別人的時候,希望我們還能這樣並肩作戰互相砥礪。相信會有這麼一天的。

  My dear friend, I love you so much.






寫於2003.12.12
修於2003.12.19
隨筆(1)∼2342
獻給一生摯友--靈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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