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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3/25
< 散文.抒情.單篇 >
用緣份買回來的夢  
附註:凡事隨緣皆有味
 

用緣份買回來的夢



我不喜歡今天。

  每年的今天,我總會特別挑剔、易發脾氣。

  一向朋友不多的我,最最討厭今天--我的生日。


  不知從何時開始(我想是中二、三吧!),我每年的生日,永遠都是一個人

過的。生日蛋糕、生日禮物,對我來說是陌生的、諷刺的。

  在便利店工作這兩年,我都選生日的晚上值夜班,好讓朋友約不到我,好讓

在沒有人約的晚上,用工作來安撫自己。


  其實,我並不孤單,只是不愛熱鬧。正確點,是不愛由我而產生的熱鬧。我

不喜歡做人群中的主角。又或者我是很清楚,醜小鴨永遠當不上主角,尤其是在

如戲的人生中,誰人認為自己是主角,誰就是最可笑的小丑。


  醜小鴨會變天鵝,是童話。小丑變主角,是神話。別人說:童話是屬於小朋

友的、是虛構的、夢幻的。而神話則屬於大人,是靠自己雙手去創造,當中有血

、有汗、有淚。而且,神話一定會有場境,並且要清楚地交代。就好像在小丑變

主角的神話中的背景,無可避免是--馬戲團。


  活了二十年,我一向不相信童話。但那些格林童話、安徒生童話集,我總是

背得滾瓜爛熟。不知是誰說的:越是在現實生活中得不到的,越應該從書中吸取

。這叫夢想。這就是夢想。


  對!我就是有夢,而且是絕對的白日夢。明知道是虛構的,還是會不自覺地

將感情投入,使將來夢醒、夢碎後,自己會摔會頭破血流。那時,夢想加入了現

實的感覺,就好連夢也變得真實了。


 我今天的夢,與往年、前年及大前年一樣:有人會提著一個生日蛋糕,站在我

面前,誠懇地對我說句生日快樂。我站在收銀台前,看著時針慢慢地走近12,

我告訴自己,是時候夢醒了。


  「一包萬寶路。」

  「多謝34元。」

  「我用八達通付款。」

  「好的,謝謝光臨。」


  時鐘發出點正的聲音,我也陷入自己的失意中。直到大門的音樂響起,我才

驚覺自己沒有交還皮包給剛才的顧客。


  香港人永遠是這麼大意。大意的我,沒有交還皮包給他。大意的他,竟然沒

有向我討回皮包就走了。每一個大意的人,交集成一種屬於大意的緣份。


  舊舊的黑色皮包躺在灰色櫃台上,一點也不起眼。我抽出藏在暗格的身份証

,驚訝地看到那平凡的名字、那土土的大頭照及今天,不!是昨天的日子。


  大門的音樂再次響起,是狼狽的他,看著不知所惜的我。我將他的証件放回

暗格,把皮包遞到他面前,可是,他並沒有接過的意圖。


  我把皮包放在櫃台上,走到唱機前,點播了「生日快樂」。


  我們看著對方,大家都笑了。


  我從櫃架拿出紙包蛋糕和蠟燭,燃點後關上大閘和電燈。聽著歌,吃著蛋糕

,我們沒有交談,只是在笑,會心的笑。


  當歌播完了,蛋糕吃完了,一切也隨著完了。


  他踏出便利店,大門的音樂又再響起。他回過頭來,向我微笑,小聲地說了

句:「生日快樂!」



redtea

筆2002年2月1日凌晨



後記:

  這是我送給一位朋友的生日禮物,是我第一份也是最後一份送

給他的生日禮物。對我來說,這是意義重大的;對他來說,可能是

一文一值的。希望他會喜歡。最後,我說向他說聲:生日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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