鈴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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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urk
2002/5/2
< 散文.抒情.單篇 >
睹波?賭波?  
附註:Ako拉雜談之一
 

  在政府倡議下,「賭波(賭博足球)合法化」又成了城中的熱門話題。根據政府的調查數字,贊成「賭波合法化」的人數有上升趨勢,但社會上仍存有很多反對的聲音。到底「賭波」應該禁止,或是應將之合法化?
  首先,讓我們來檢視一下政府的態度。
  在有關「賭波」的問題上,政府一再發揮其「議而不決」的本色,只是不斷讓公眾諮詢、和做民意調查,但是就遲遲沒有作出決定。其原因不難明白:若是讓「賭波」合法化,政府必然可以增加稅收,光看政府每年在香港賽馬事業中的收益,就已經可以估計「賭波」帶來的稅收如何豐厚;但政府一旦表態支持「賭波」合法化,就不得不承受「帶領賭博風氣」的評論,這樣有違政府「儒家治港」的理念。於是政府就陷入進退維谷的境地。不過今次政府比較聰明,不斷地做民意調查,並借支持「賭波合法化」人數比例上升的現象,向社會大眾發出「賭波合法化是順應民意」的訊息,使政府能達到增加稅收的目的之餘,不會損害形象。
  社會對「賭波」應否合法化,尚未有一個壓倒性的定案,所以仍是處於一個人言人殊的局面。雙方都有自己的理由去支持自己的立場。贊成的人說讓「賭波」合法化的話,就可以為政府帶來一筆可觀的收入;其次若果立例禁止「賭波」,好此道者不會就此放棄,唯有從地下途徑從事和參與「賭波」,造成更多問題;再者「賭波」風氣已成,要禁止之有一定程度的困難,倒不如讓它合法化,然後由政府監管;而且「賭波」有助減壓,正所謂「小賭怡情」,只要控制得宜,絕對有益而無害。
  反對的人則提出另一些理由,包括賭博會帶來很多個人、家庭和社會的問題;而且足球原本是一種健康的運動,若加入賭博成分,會讓它的精神和意義蒙上陰影;更甚者是有人會為了利益而作弊或是操控比賽的結果,嚴重影響比賽的公平性;最後足球是年青人喜愛的運動之一,若果加入賭博元素,無疑是間接向青少年灌輸賭博的意識,荼毒他們的心靈。
  雙方振振有詞,暫時未有妥協的餘地,但其實雙方的理據,都是有漏洞的。
  若果一句「政府收入會增加」就能漠視一切社會責任和帶來的問題,難保他日政府不會用同一個理據徵收苛捐雜稅,令民生困苦。
  因為怕某種行為變得地下化而將之促成合法化的說法,是相當危險的。香港很多犯罪行為都是地下化的,比如走私,難道我們又可以用同樣理由,將走私合法化麼?
  因為風氣已成,就將之合法化,那麼社會上很多不良風氣,例如印製、販賣盜版貨品,都可以合法化了,因為盜版的風氣莫說已成,簡直是去到盛行的地步了。
  在賭博的時候,很多東西是要考慮的,單是怎樣才能保住賭本,就已經叫人費盡心機,更遑論要贏錢,尤其是在現在的經濟情況,一分一毫都很重要,在這樣的環境下賭博,只會增加心理壓力;何況「小賭怡情」的下一句,是「大賭亂性」,人們只看見前一段,卻忽視了後一段。
  任何政府政策、決定,都會對社會造成影響,但若果只著眼於問題和影響,而不去想解決的方法,甚至用以恫嚇別人,卻是不理智的行為。
  根據我的觀察,中國人是一個很擅長於賭博的民族,在云云賭博工具之中,有不少都是中國人發明的,例如麻雀、牌九、「番攤」等,而且就算沒有工具,他們仍是照賭不誤,就算是隔壁陳嬸生的是兒子或是女兒,他們都是能用來賭博的,所以就算禁止「賭波」,人們都是能提倡其他工具賭博的。
  其實任何運動都是健康的,跑馬也不例外,因為都是跑步,不同的是跑的不是人而是馬而已,若果跑的是人而加上賭博,又不知會不會有人反對?為什麼跑馬能越來越盛行,「賭波」卻要被禁止?
  若果怕有人為求利益而作弊的話,乾脆禁止以本地球賽為賭博,只准賭外國球賽好了,在外國球賽中本地人能作的弊是很有限的。
  若論向青少年灌輸賭博元素,香港賽馬會可謂做得不遺餘力,先有網上投注在前,後有流動電話短訊投注在後,更有電子手帳式投注儀器,在在都是以青少年為推銷對象──試想想一位長者何來有能力使用這些高科技的儀器?
  看完上述的論述,你也可以提出一大堆反對我的理由,可見每個論點也會有被反駁的地方,若只是流於論辯階段,就一定沒完沒了。倒不如早日下個定案,然後落實其他配套設施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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