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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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urk
2002/7/27
< 散文.抒情.單篇 >
道德在哪裡?  
 

我家二樓的陽台是個不錯的地方,陽台上擺了一台洗衣機,這個陽台除了我媽在這裡洗衣服、晾衣服之外,就只有我會這裡來了。我記得小時候,因為我的房間就緊靠著這個陽台,我會搬著小桌子小椅子到陽台上去作功課。我媽偶爾也會搬張凳子到陽台上來陪我。
以前,在陽台上朝後面望過去可以看到一大片田,綠油油的,感覺好舒服好舒服。隨著日子一天一天的過去,那一大片田早就不存在了,地主把地賣給了建築公司蓋了一大排一大排的房子。僅剩下一小小塊的地。其實綠油油的顏色還是在的,不過,卻不是漂亮的稻田,而是一欉一欉的雜草及幾棵醜醜的樹在那塊地上,地主還用鐵絲網和水泥柱把那一塊地給圍起來,鐵絲網上面也爬滿了雜草跟一堆我不知道的植物,在我看起來,我真覺得它醜到不能再醜了。
雖然景色變差了,但是我對這個陽台還是喜歡的不得了。除了站在那裡有涼涼的風可以吹之外還有不錯的夕陽可以看,至少以前可以看得到。陽台的下面就是一條巷子,巷子裡住了三戶人家。我家的陽台唯一看的到的就是隔壁的房子跟隔壁後面的那棟、在巷子最裡面的房子還有他們可愛的小花園以及後面那塊醜醜的地。
自從我們搬回來這一棟舊房子,我又恢復了舊有的習慣,站在陽台上吃早餐、看報紙、看外面的車來車往及看巷子最裡的那家人小花園裡頭的貓跟狗。
一天晚上,我媽在陽台上洗完衣服後便一臉不恥的走進室內,我正坐在沙發上看電視,我媽開口了「那個男人真不是東西,那個女人也是真不要臉的…」
我看了我媽一眼又回頭繼續看我的電視,但仍然開口問我媽「媽,你在說什麼啊?什麼不是東西?誰不要臉啊?你說誰啊?」
我眼睛依舊沒離開電視機。
我媽繼續接下去「我剛剛不是在陽台洗衣服嘛,隔壁的那個男的呀跟那個女的玩成那個樣子,再怎麼說那個男的也是個有家室的人,怎麼會搞外遇?真是太不負責任了!就算做那檔事也不應該這麼光名正大吧。還是在自個兒家裡?要也不該在家裡呀?這又不是多正當的事情。哎…這簡直是隔著一道門在羞辱他太太的嘛。」我媽越說越生氣。
我得先說明一下為什麼我媽會看得到隔壁的人在幹嘛。基本上,沒有人搞得懂為什麼「隔壁的」要把沙發、茶几、泡茶的瓦斯爐及一些泡茶的茶壺、杯子、碟子放在外面。因為,如果他們要賞月的話,他們的庭院裡有加蓋屋瓦,要看月亮是根本看不到的。而且他們似乎把庭院當成是客廳的樣子,因為,只要有人到他們家就是坐在庭院裡跟隔壁的泡茶聊天。我一直很納悶,因為台灣的天氣那麼熱,到了十月下旬都還一副要悶死人樣子,「隔壁的」怎麼有辦法一直坐在外面泡茶聊天,更何況院子根本沒辦法裝冷氣,那簡直是熱死了。而我家的陽台又可以看到隔壁的一舉一動,至少在院子裡是可以看得一清二楚。
其實我媽說的可能不是那麼容易懂,可是「隔壁的」跟外遇絕對是扯上關係。隔壁的「男主人」是個沒工作吃軟飯的傢伙,這一點是無庸置疑的。因為他一天到晚就只會坐在他們那個「客廳」跟他那「女人」還有一些客人泡茶消磨時間,除了上樓睡覺以外。而他那個「正宮娘娘」卻每天都得去上班賺錢養家。
再回來我媽剛剛看到什麼,原來是「隔壁的」跟他那個「女人」坐在「客廳」裡面「玩」,玩著玩著,那「女人」的胸罩脫掉了,「女人」拉住「隔壁的」的手放到衣服內摸那「女人」的胸部。
我聽到這個是覺得有點怪和一點噁心,更有一點替「隔壁的」的「正宮娘娘」報不平。怎麼這個世界會這樣呢?女人都這麼可憐,嫁了人,生了孩子,辛辛苦苦的賺錢養家,照顧孩子,男人卻在外面養別的女人;而這個男人更糟糕,不養家也就算了,竟然還是個遊手耗閒、無所事事的吃軟飯的。這個「正宮娘娘」多可憐啊!我笑了笑,沒再跟我媽繼續「隔壁的」的事情。我以為我一生…哦…不…至少到現在我不會看到這種事情,直到那一天…
其實,那一天是我睡得晚了,我起床盥洗之後,下到二樓,走到我以前住的那個房間去拿果汁喝,我很習慣性的拿著果汁及我的雜誌走到陽台,一邊喝著我的果汁正準備打開我手中的雜誌時,我一個抬頭就看到我媽前二個禮拜前說的戲碼。天啊!我簡直是不敢相信我的眼睛,不敢相信我所看到的。我差點被我剛喝下去的果汁給噎到。並不是我思想保守不能接受,只是我因為沒有自己親眼到,親眼所見的感覺真是好噁心。我趕緊收拾我的果汁跟我的雜誌入室內。
那天晚餐時間我大姐跟我爸一起進門,正巧聽到我跟媽在聊早上我在陽台上看到的事,我姐就問了「『隔壁的』沒看到你嗎?」
「應該沒有吧,如果看到我應該就不會繼續那下半場春宮戲了啊。」我一面吃著飯一面說著。
「那可不一定哦!你不知道有些人就是這樣嘛,明知道有人在看,他們做的更過分啊。世界的道德觀已經變了。他們並不會為他們所做的而感到羞恥。」
「就是呀,現在的人心裡不知道在想些什麼?這可不是多有光榮的一件事,偷偷外遇也就算了,竟然就在自己的家裡連門都不關的,大大方方的讓眾人知道他有外遇。這是什麼世界唷。」媽媽這時候也同仇敵慨了起來「說起來哦,他那個老婆真是可憐,怎麼會嫁到這種尪啦!」
小弟也加入了我們「哇誇!那男的也真是太混蛋了吧!真是男人之恥。真是太可恥了,我唾棄他。」他氣憤的說。
一直不說話顧吃飯的老爸也開口了,但不是加入我們這一票七嘴八舌的話題而是阻止我們繼續說這件跟我們一點關係都沒有的事。但是老爸也為我們的話題做了結論「我們這些話就在自己家裡自家人講講也就算了,可千萬別在外面說啊,『隔壁的』他們交的朋友可都是挺龍蛇混雜的人,人家是打赤腳的跟我們這種穿皮鞋的比,我們可打不過他們。我們自己知道這種行為不好,就要牢牢記住,不要犯下同樣的錯誤,記住了吧。吃飯,吃飯。」老爸半權威性的結語之後,又催我們吃飯。
在那天之後,我開始減少我上陽台的機會。倒也不是說我怕看到那種的畫面,只是有點不太習慣。這樣子的刻意持續了一陣子,不過,時間一久就讓我忘了要避開「隔壁的」那些「一舉一動」。所以我又恢復了上陽台吃早餐,看報紙…等的習慣。
一個好天氣的禮拜天,我習慣性的拿著我的果汁跟雜誌到陽台上。小弟已經蹲在那裡了。小弟比我高很多,起碼高我20公分。他一面啃著手裡的麵包一面跟我說「二姐,你知道嗎,『隔壁的』的朋友看起來都好像怪怪的。你看那個那個穿黑色夾克的男的,剛才才摟著坐在他旁邊穿藍衣服的女人,下一秒就摑她耳光。」
我拉小弟的頭髮,要他小聲點「三八!你講那麼大聲,不怕被聽到啊。老爸說的話你忘了啊。『隔壁的』看起來就不是什麼善類,講那麼太聲,萬一被他們聽到了怎麼辦。別忘了他們是打赤腳,我們是穿皮鞋的。」我喝著我的果汁一面翻閱我的雜誌。
「我穿球鞋跟他們打。如果他們真敢對我們家怎麼樣,我們可以打電話報警啊。」小弟站了起來拿過我手上的果汁,咕嚕咕嚕的灌進肚子裡。
「你少無聊,不管你有什麼英雄氣魄或是有什麼憤慨的想法,都不准你做出任何會危害家人安全跟傷害自己的事情出來,聽見沒?明哲保身,知道吧。」我繼續看我的雜誌。
這時候,大姐在室內叫我們進去吃東西。
我轉過頭跟小弟說「我知道你有滿腔的正義感跟冒險精神,可是你要多為爸媽著想,他們就你這麼一個兒子,你若是有什麼三長兩短,他們要怎麼辦。他們年紀也大了,承受不起任何事的打擊。你也夠大了,要自己好好想一想…」
小弟還想反駁我什麼…
大姐隔著紗窗叫我們「在聊什麼?還不進來。」
「進去吧。」我拉著小弟進室內。
其實我心裡想的跟小弟所想的是一樣的,我一樣不恥這種不道德的行為。可是我們又能怎麼呢?我們的正義感是一點也幫不上忙。我對這樣的事情是感到既無奈又感慨。
我跟媽媽常常聊到「隔壁的」做什麼事。媽媽因為洗衣服的關係常上陽台,通常,「隔壁的」跟他那「女人」在「客廳」玩時,看到我媽,會稍稍避閒,就此打住。我是因為舊有的習慣養成會上陽台。而他們看到我,到是沒有暫停的跡象。起先,我會有點不好意思的拿著我的東西離開陽台;後來,我似乎也有點習慣他們那種熱烈的擁吻跟後序,每每我不小心瞥見,我就當沒看見一樣,繼續我的閱讀。
有一回,韻文來我家,她騎著腳踏車經過「隔壁的」的「客廳」,正巧「隔壁的」的大門半掩,而他們又正巧在作點「運動」被路過的韻文撞見。不過,還好他們很專心,沒有發現有人看見。韻文「有點」「大驚小怪」的告訴我她看見什麼,而我卻是笑笑的告訴她「如果你住這兒,你就會習以為常了。」而韻文卻一臉不可思議的看著我。後來,我告訴韻文這一段時間我在陽台上看到些什麼,包括他們「運動」、打女人、打小孩跟他那個糟糠妻的處境,韻文才稍微能夠接受我對這些事情的態度。
後來,我的陽台生活也又過了兩三年。日子也都與以往無異。差的是,住在巷子裡的一戶人家把房子賣了搬走了。那棟房子也有了新主人,是對退休的大學教授夫婦及兩個兒子。小弟也上了大二了,在台北,不常回來。但是每次回來,還是會三八兮兮的問我「隔壁的」的事。我不說的時候,他就說我故做神祕,但是仍舊掩不住好奇心的繼續問下去,要不然就是去問老媽。
小弟大四那一年的暑假,他在打工之餘還是會待在家裡陪爸媽。不知不覺中,小弟也養成了跟我一樣上陽台的習慣。雖然我人在美國,他還是會E-MAIL給我,除了問候之外,他也告訴我家裡的情況跟一些他的想法、心情,包括他的戀愛及失戀。不過他還是不會忘記要告訴我「隔壁的」發生啥事。
小弟的成績一向很好,當完兵之後也準備了留學考試,成績相當不錯,可以申請到美國一些很好的研究所。可是為省食宿費,他還是申請了離我住的地方最近的大學。
那一天我去接小弟的機。他一上車就霹靂啪啦的像連珠砲似的跟我講我在美國工作的這三年在台灣的一些雜七雜八的事,縱使有一些都我已經在他E-MAIL中得知的事,他仍是不厭其煩的從頭說一次。很難想像他是剛坐了十幾個鐘頭的飛機的人。不過,其中,除了家裡的事情令我關心之外,「隔壁的」的事情倒是令我訝異不以。
原來,「隔壁的」已經搬走了。但不是換了大房子。原來「隔壁的」因為拿房子去銀行抵押,把錢拿去玩股票跟賭博,結果股票的部分被套牢,賭博也輸了一大筆錢。法院最後還是把房子查封,等著拍賣。他的糟糠妻也因為受不了他,,長期的毆打,也跟法院訴請離婚,法院也宣判離婚了。離婚後,他的前妻帶著兩個孩子離開。而他那「女人」也捲了一筆數目不小的錢不知去向。
聽完小弟的陳述,我並沒有很多的感想,只是為他的前妻感到欣慰,畢竟她也已經跟那個男人離婚,脫離那種三天一小打五天一大毆的日子。但是,也為她覺得可憐,自己一個人帶著兩個孩子,辛苦工作,扶養小孩,沒有支柱,日子會很辛苦。
我想,上天是公平的吧!那個男人也受到應有的「逞罰」,負債纍纍,人財兩失,連個房子都沒的住,這也算是一種報應吧。
兩年後,我跟公司請了一個月的長假回台灣,小弟也完成了他的碩士學位,他也打算跟我一起回台灣看看家人。我們訂了飛機票。那一天跟小弟一起上街,幫爸媽、大姐及姐夫跟姐姐的孩子選了幾樣禮物。我們打包上路,踏上飛往台灣路程。
我們回到爸媽的住處,一切都跟以前一樣,我還是習慣性的拿著果汁跟雜誌到陽台上去。巷子裡最裡頭的那戶人家的狗吠聲引起了我的注意,他們的狗正對著我叫。他們的小花園裡有一窩剛出生沒多久的小貓,主人正在為它們洗澡。而隔壁的小孩剛從學校放學回來。我媽跟著我站在陽台上,看著隔壁的小孩,媽媽告訴我,銀行拍賣了隔壁的房子,那兩個小孩是隔壁新屋主的孩子。新屋主是個上班族。每一件事情就像昨天剛發生一樣的記憶猶新。日子一如往常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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