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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6/12 下午 12:56:31
< 散文.抒情.單篇 > |
| 附註:投稿登出來過,不過是登在我們學校,我拿到最後一次的發行的校書,因為,我畢業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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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我最喜歡待的地方──麥當勞。 沒有特別喜愛那裡面的油膩食物,也不是常常去那邊報到,只是看過一些書,所以,變的還蠻喜歡「麥當勞」這個地方。在那裡,點上一杯柳橙汁,無聊的午后,就拿出隨身攜帶的記事本,聽著店內播放的流行音樂,寫下當時的心情,只不過,在麥當勞裡的回憶,還多了一點快樂,是和橘子的過去。橘子是誰?一個令我刻骨銘心的傢伙。坐在三樓窗邊的位置,我喜歡往外望,看著路上來來往往的人潮,有種想找到誰的感覺。待在窗邊,我想念起已經分手的他,倒不是和他一起看過窗外的景色,只是突然放起了「說愛你」這首歌,蔡依林主唱的。 我和他都一樣喜歡這曲子和詞,真沒想到麥當勞會放起這樣的音樂,順著吵雜的人聲,我大聲的哼著輕快的曲子,在麥當勞,思念起他。或許,麥當勞只是速食店,販賣的是食物,飲料,但換個角度去思考,它不也是個收集來去人潮的回憶的地方嗎? 坐在麥當勞發呆,期待下一秒不可預知的未來,悠閒的看著忙碌而匆忙的人們,我突然覺得很幸福,原來呀!麥當勞的存在,不只是提供方便的速食,它甚至是個製造幸福,回憶的地方,我坐在店裡,愉快的寫著今日記事:麥當勞,原來擁有回憶,而我則是憶起美好的幸福。
<後記> 這是一篇我在高三時候,寫的作文,被老師拿去投稿,結果登在我們學校發行的那種整本都是文章的書裡,我是其中之一,其中有個部分,登出來的地方,少一個字:我大聲的哼著輕快的曲子;登出的部分少了"聲"這個字,在此補上∼願各位指教! (登出來一個好處就是,我賺了生平第一次稿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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