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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8/1 下午 09:53:16
< 散文.抒情.單篇 > |
附註:另發表於小兔的網誌,括號內的字…大家可以當成沒看見…那是註明出處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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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坐在街道上彈著吉他,沒有人停下腳步看我一眼,沒有人在乎我唱的是什麼,彈的是什麼。一個失戀心碎的人,就是如此。
沒什麼大不了,就把失戀當成一回事接受就行了。這是村上春樹的方法。
發現自己很笨,每件事,都拿出最大的相信給予別人,但別人回應我的,不是最大的相信,而是欺騙。該怎麼面對這種難堪,我已得心應手。不用可憐我,這是我認人不清,太笨,太傻。
唱著唱著我流下了淚,樂聲一度暫停,但很快的又彈奏了起來。畢竟傷心這種東西,只有短暫的對我有用。就像快樂一樣,好快好快就消失。我拿不出更大的勇氣去擁有快樂,更不用說幸福。
於是自己放手,不斷的放手,給予別人一陣子的痛,留給自己一輩子的痛。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我這樣把自己的身體放爛,只希望能快點結束這樣的生活。反正我也沒有朋友,有的朋友也只是…只是無謂的朋友。把一個人放在自己的第一位,有需要的時候馬上去幫助他,但…最可笑的是,現在的社會,沒有人會把別人視為第一。
當有困難時,就要馬上丟掉朋友,這就是這個社會。
我認清了,卻做不到。我丟不掉那些情感。我是很戀舊的人,我承認,大大的承認。所以我傻,我笨,我應該。
沒有多大的恩情要用一輩子來回報的!(取自電影「如果愛」台詞) 我都懂,但就是做不到。
我輸給自己。輸給情感。
你要不要買我所有的悲傷?(取自電影「拍賣世界的角落」廣告詞) 這句話我就算問了出來也沒人回答。所以我用唱的,希望有人可以買下我的悲傷,就算沒人買也無所謂,至少有人聽到了。就算像空氣一般的聽法,也好,那就是我們上輩子的緣。
不知道自己還能撐多久,已經一個星期沒有睡了。就今夜吧,很適合消失在大家記憶裡的夜晚。真美。
來往的人是我葬禮的來賓,路邊的光彩是我的招魂燈,吵雜的聲音是送行的音樂,就讓我成為這世界的一部分,不再被人群所分離。
我會唱著我最愛的歌,遊走於這個我厭惡卻又不得不眷戀的世界,因為有妳,我愛的人。
若是在耳邊響起這首歌,那一定是我正在妳身邊,請別害怕,請仔細聆聽,妳會知道我的愛情,永遠守護著妳。如果討厭,請用唇語告訴我,我會離去,看著妳向前進的腳步,留在妳的身後,存在妳的記憶,或是完全消失,抹去那段回憶。
一首歌又將盡結束,想必是我的樣子讓人不敢接近,也就無所謂的聽眾。他們不懂我的悲傷,聽了也沒用。感情不是那些人能懂的。我的付出,我的努力,也只是個無意義的過程,認同嗎?一定的。
那些因為妳而美好的日子,我會懷念。但現在,就讓那些都隨風而去吧!
每一次放棄妳的溫柔痛苦難以釋懷(取自王力宏「kiss goodbye」歌詞)。就留在心中吧,我不介意。
一首歌能帶出多少感情?這街道又有多少動人的愛情故事?就讓我一一歌頌吧!
我在等待。等待一個停留在我面前的人,願意聽我的故事的人。音樂只是媒介,真正被打動的,永遠是那顆心。
就讓一切停止吧,弦斷的同時,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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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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