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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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urk
9/5/2006 7:39:11 PM
< 散文.心得.單篇 >
危險人物  
附註:傷痕婁婁的我...>_<
 

做內科實習醫生那半年,我學得一身好功夫;因為每次當更,都不知為何,總要和病人大打出手,我更被迫學會自由搏擊之術,以自衛和完成功課。

其實急症室是個高級分流區(Advance Triage Centre),決定病人要收入院後,再分去各科就很容易。肚痛或生瘡的收去外科,跌斷手腳去骨科,年紀少過十八歲去兒科,女人流血就去婦產科,而剩下的病人便可以一股腦兒送去內科病房,故在那兒能見到各種不知可以做些什麼的奇難雜症,大致可分為以下幾類:

第一類是'無聊類',我所實習醫院,位於紅燈區旁,附近又酒吧林立,居民尤其品流複離,總之一片混亂。於是我每晚都要收一個以上的`醉酒佬',通常都是醉臥街頭後,由好心的警察叔叔送去急症室,然後再收上內科病房。

但我總是不明白為何`醉酒佬'要收上病房,因為急症室的診證紙上永遠也只有幾個字:'Drunk'(醉酒)、' Alcohol smell++'(好多酒精味)'和'No head injury'(沒有撞傷頭),絲毫沒有解釋要收入院的原因。

幸好要處理此類病人也不算很痳煩,只需在病歷上寫上'Patient no response/ non-cooperative. No history can be taken'(病人沒反應/不合作,什麼都問不到),然後肯定病人心跳血壓呼吸瞳孔正常,再檢查身上是否針孔或其他表面傷痕,便大致完成了收症的程序。

但隨後的便是最危險的步驟:抽血。皆因病人酒醉程度不同,暴戾情況也有分別。最理想的當然是爛醉如泥的,任抽任插都不會醒。最危險就是半醉半醒的,實在好恐怖;為安全起見,我會找來兩個或以上,而且孔武有力的男護士,先將病人五花大縛,然後替病人帶上口罩防止他吐口水,再壓住病人四肢;肯定病人不能動彈後,我便會快速瞄準目標,一刺一抽滿滿一筒血去化驗。做完這些功課後,我們就不會再理會他們,讓他們在病床上自行清醒,以免繼續浪費我們的時間。

另外,雖然我不想承認,在內科實習時,我居然被老公公和老婆婆襲擊得最多。除了因為他們在病房內人口最多外,我初時也低估了他們的殺傷力。他們有的病到神智不清昏睡著,有的又老人痴呆地笑呵呵地望著你,看來真是手無縛雞之力。

哪知道當我亮出我的針筒,暴露我想抽血的企圖時,他們會突然睜開雙眼,露出精光,手腳並用、拳拳有力地和我搏打起來。有次我更不幸,被一個婆婆,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一手搶過我手上拿著的針筒,反過來指向我,並大聲叫著:[你不要過來!]

我眼見婆婆手上拿著這麼厲害的武器,我也立刻大叫:[婆婆你鎮定點,把針放低,我不抽血了。]幸好最後我也哄得婆婆放下針筒,然後我轉頭便叫姑娘把婆婆徹底縛好,我再去抽血;雖然不太人道,但還是自身安全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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