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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識了十個年頭,林寧,依然是晨曦最愛的一個人。
十年內,兩人的關係親密得不得了。但他不愛她,她只是他的紅顏知己;她很愛他,他是一個可以令她捨棄一切的人。
因為最純真、最原始的愛,早已付清,只有在林寧的身上,她才能夠尋回點點滴滴。
初相識的時候,是十一歲的小女孩。晨曦跟林寧是同班同學,她第一眼就把他看到心坎了。
林寧一副傻孩子的模樣,可是口齒伶俐、讀書成績不俗,但在老師眼中,他不是一個好學生。
因為他喜歡搗蛋。
晨曦在學校的課外活動是中國舞蹈,已經考了舞蹈試的一級證書。林寧則在樂團成為了主力隊員,負責吹奏小號。
那一年,晨曦毅然放棄了學習中國舞蹈,轉投學習一竅不通的樂器。
每逢星期六的下午,是樂團練習的日子。
一切都需要重新開始。但能夠看著喜歡的人,她還是心甘情願的。
在家、在學校也好,晨曦也努力地練習口風琴。口風琴是在樂團最基本要學好的樂器。
一次長週的放學後,林寧走到晨曦的面前。
「你是新加入樂團的女生嗎?」
晨曦不由自主地笑了,「是呀。」
「一起去麥當奴吃午飯嗎?」
「好呀。」
兩個小孩子,在排隊買吃的。
「很多人呢!」林寧在數著排隊的人數。
「是呢!也不知要排上多久。」多久也好,人還是貪戀快樂的光陰,還是覺得嫌時間不夠。
「一杯鮮橙汁,一杯朱古力新地和一個蘋果批。」林寧轉過頭問晨曦,「你要什麼?」
晨曦對著服務生說:「我要一杯鮮橙汁和一杯朱古力新地。」
「這麼少?」
「足夠了,你也只多我一個蘋果批。」晨曦笑說。
這一次約會很愜意。
晨曦硬拉著林寧到文具店,買了一本電話簿。
「寫你的話給我,好嗎?」晨曦把電話簿遞給林寧。
「我怕你半夜打電話來,提醒我依時如廁。」他一邊笑說,一邊把電話寫下來。
起初的日子,問功課是藉口,聽聽林寧的聲音,才是主要目的。然後,習慣了每天上學前談上兩小時電話,放學後又多談了兩小時。
朝夕相對,她以為,永遠都可以如此。
「你快說你到底喜歡誰?」晨曦環抱著自己,坐落在窗前。
電話另一邊的是林寧,「你總喜歡問些尖銳的問題。」
「不要老是避而不答。」
晨曦在試探著,「凱琳?」
「我不會告訴你。」
但她看得出來。
「你呢?」林寧問。
「你也沒告訴我,我才不告訴你呢!」她又怎能開口說,就是你呀,她說不出口。
「你說不出而已,我知道你喜歡我。」
「但你喜歡的,不是我。」晨曦苦笑,彷似赤裸裸站在喜歡的人面前。
「不會有可能的,因為我會到外地留學。」
他在安慰她,「而且,做朋友好一點。」
她不語。
友誼永固。
愛情,卻會灰飛煙滅。
至少,十年了,晨曦不曾失去過林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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