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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周默思
你有沒有聽過/說過:我們分手後還是可以做朋友? 我有。 有時候是真心誠意的覺得可以是朋友,因為大家都沒有了非對方不可的感覺,但是仍然願意付出關懷。 有時候是言不由衷的說,因為說分手後還是可以做朋友比直接了當說再見溫柔一點,比較不傷他人的心。 有時候別人對我說,我不介意。 有時候明明知道他也只能那麼說,可是真的聽到的時候,心還是絞痛不已。 還有些時候簡直想把說的那個人從十八樓陽台推下去,早三個月之前已經和我最好的朋友搭上,兩個人雙雙像謝媒一樣唱:我們還是朋友。祇差沒有下台一鞠躬而已。 分手以後不是不可以做朋友,只是必須是雙方均已認同愛意無存而情誼仍在的狀況下,而不是變心的一方說不負責任的漂亮話,或是被棄的一方試圖以退為進,守在舊情人身邊等候機會。 而且,還要他與妳的新伴侶都有相同的共識才行得通。 何等勞師動眾。 曾經深愛過,分了手很難做到真正清風霽月的純粹友誼,而且相處久了,往往不知不覺中那股熟稔的味道就跑出來,他記得妳喝咖啡不加糖,喜歡放兩個奶油球,妳記得他襯衫襪子內衣褲的尺碼,再時時來往,不但招人誤會,給人藕斷絲連的印象,又叫新伴侶心中難堪,何苦來哉。 我覺得會分手,大抵是無法相處的成分多,不需要假惺惺表態仍然是朋友,可也不必翻臉不認人,能夠維持客氣路上碰了面可以打打招呼就夠了,對後來的伴侶亦須公平。 誠然新伴侶亦應該尊重人都有過去,可是也沒有理由老是把歷史懸在中間試煉人家的信任和感情。 過去的舊夢讓它過去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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