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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音樂的特質是,昨天你可能還在聽“天黑黑”,今天可
能大家都在聽“逃亡”了,當你要去買“風箏”時,你卻發現孫
燕姿又出新專輯,而且大家都說很好聽。之所以說是“特質”,
那是因為這種特質,見人見智,有些人酷愛流行音樂的喜新求變
;有些人卻討厭看到流行音樂的屍體不斷堆疊,最後什麼也沒留
下。
我屬於後者,因此我不聽流行音樂,cd架上的流行音樂,只
有周杰倫和徐懷鈺而已,其它都是別人不聽的音樂,我總是喜歡
重覆聆聽它們,或是過了一段時間後,將好久沒聽的cd取出,重
溫當時的感動。
你呢?
我告訴自己,不要再眷戀過去了,我的字典裡沒有”future
”這個字,分手至今,我依舊不斷翻閱著回憶,回想究竟我做錯
了什麼,為何她要離開。苦悶地追思,悲傷的流淚,好像小孩子
一樣地無助,未來,什麼是未來。
我想,我是老了,心靈上的老化。事實上,我才18歲而已
,往後會遇到的人,還有好多好多呀,如果我一味將意識埋在過
去,將會錯過好多的人。
那就好像,重覆聽著同一張cd,即使聽膩了也不想換,愚蠢
的執著,錯過了其它的好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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