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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4/14 下午 09:13:23
< 散文.報導.單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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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快報! 台北縣發生高中生情殺事件,兩名明星高中二年級的男女學生,相約在公園談判,女方要分手,男學生突然拿出預藏的刀和鐵鎚,砍傷女學生頭部和背部,現場血跡斑斑。
公園地上到處都是血跡,從女廁所內到門口一路都有,一明就讀明星高中的女學生,上午8點多被人發現,衣衫不整,渾身是血倒臥在公廁。
目擊者:「那男的看到那個歐巴桑,然後褲子拉上快跑,我去的時候,女同學已經被警察搬到擔架上,有一個洞好大洞,血流不止!」記者:「額頭都是血嗎?」目擊者:「對!都是血。」記者:「男生長什麼樣子?」目擊者:「穿黑色短褲,瘦瘦矮矮,也是年輕人!」
少女被砍殺,但意識還算清楚,立刻被轉送醫院急救,她說她認得下手的男同學。
記者:「是不是她男朋友殺她的?」學校教官:「不是!不是她男朋友!」記者:「是追她的是不是?」學校教官:「對!追求者!」記者:「那男的一直跟蹤她是不是?」學校教官:「有一陣子了!」記者:「女生傷勢怎麼?」學校教官:「傷勢還算穩定,在縫合,意識清醒!」
記者:「她有沒有被性侵害(新聞)?」學校教官:「沒有!」
女學生額頭被砍5刀,背部也有2刀,頭頂疑似遭到重擊也有傷痕,擔心毀容,醫院緊急手術,家屬焦急在外等待。直到下午才獲知,失去理智的男同學,已經投案。
警方現場找到嫌犯留下的菜刀和水果刀,研判應該是預謀犯案,甚至同歸於盡,雖然落網,但已經造成莫大的傷害。
看到這篇報導的時候,我的心情震盪很大。我想要問,現在這個社會究竟是怎麼了? 高二中學生也會犯下這樣的罪行?請注意!我並不是認為他是年紀太小,不懂事,相反的,我認為他已經夠大到可以辨別自己的行為,而學校的老師居然還可以說:「他平常是個很乖的學生,這次純粹是一念之差。」老實說,我真的非常不能茍同,什麼叫做一念之差?這是一個藉口嗎?並不是這樣的一句話就可以解釋他的行為。他不是一個小孩子了,對於自己的行為都要負起責任,他以為他的一念之差只差一點點嗎?他可以有計畫的跟蹤,有計畫的準備凶器(汽油、繩索、刀子),有計畫的意圖性侵害,請問,他的一念之差到底差多少? 這件新聞的缺失除了這點,新聞媒體也有很大的缺失。轉開電視,有一堆的新聞媒體報導兩人是情侶的消息,但實情還不知道是不是如此,也許會有人認為我這樣的指責是太過小題大作,但是,如果今天當事人換做是妳/你,被一個這樣的男生糾纏不清,甚至差點被性侵害,最後還要被誣賴說這個人是妳的男朋友,妳/你會作何感想? 台灣的媒體總是如此胡言亂語,為炒作新聞,提高收視率而不擇手段,但是請為當事人想一想,當這個人是你的親人時,你還可以這樣昧著良心的報導下去嗎? 這樣的社會,真的很難讓人對它存有信心,這個社會究竟是怎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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