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他要去美國,你感嘆相逢恨晚。望著他的眼神,柔得仿彿可以瞬間化開長期鬱積心頭的結。明知道這一場相遇,長不過紅在樹頭的花,你卻甘心一秒後凋謝。他揭開你及膝的群擺時,你就預了他的不告而別。你說那是自愿的,像虔誠的信徒,膝頭跪出了血,嘴角還是微揚的。不曾期待他許你一個未來,因為未來總重複給你空洞的諾言,你只相信當下讓每一根神經都顫抖的愉悅,實實在在地填滿生活裡不小心被遺忘的隙縫。他走的那一個夜裡,你卻哭毀一城的歡笑;為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