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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3/28 上午 11:12:18
< 手札.抒情.單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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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註:Re:作品「糖果情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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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一見鍾情, 但,一見鍾情后的第二天,不是兩個人在一起,更不是兩個人的永遠。 一見鍾情讓兩個人開始, 在一起、永遠,則是由深厚的了解、默契所拼湊成的。
對我而言,其實、如果,兩個人的交情是深的,就最足夠了。 如果兩個人的交情深了,仿佛有一股力量存在著, 那股力量源自非常抽象的“感覺”, 那股力量應該叫作兩個人之間的“默契”吧!
感覺可能是單方面的,也可能是雙方面的, 但是,單方面的感覺,是非常不值得的, 我不贊成為了單方面的感覺,而太過執著。 除非有什麼苦衷,你是真正了解對方的, 又不怕後悔,決定單方面的付出, 你可以選擇堅持、衛護那單方面的感覺。
只要兩個人彼此了解,他所說的任何一句話,它所做的任何決定,你都會接受、明瞭。 就算他反問:“愛……真的有真愛存在嗎…!?”, 如果彼此感情濃厚,你應該明白他為何會那麼說,那是你的責任。 如果你反問:“為什麼你可以殘忍的說出口……”, 可能你不是真正地了解他, 可能你們之間的交情還不夠深, 可能他不值得你去愛, 可能你們能在一起,但現在還不是時候。
兩個人最完美的結合,彼此之間應該要有一份默契的存在, 有了默契,就算不言,也能像是在交談中, 有了默契,心靈相同,仿佛真正存在, 那種感覺真的很美妙。 如果有這樣的一份感覺存在,就算彼此不能在一起,你也不會強求, 你會覺得,就算彼此不能在一起,都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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