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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9/11 下午 03:28:21
< 手札.抒情.單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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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兩年,妳卻依舊坐在我的面前,我們仍然可以面對面的談笑風生。我問著現在的妳的他是否驕縱,而妳也關心著我單身的生活。
若不是當初那句好聚好散,我們今天不會在這裡閒談。說不定,從此天涯兩端,再也不知道對方是誰。
誰說分了手,就不能是朋友?
猶記得剛踏入大學時,教授語重心長的告訴我們,戀愛當然是必修三學分之一。
「談戀愛沒什麼不好的,有班對也沒什麼不對」教授感慨的說著,「只是啊,要多留給對方一些空間,『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分了手,也還是繼續當朋友。」教授老到的說著,「不然接下來的三四年都得憋著臉上課,那多難過啊!」
是啊,愛情本該是兩相情願,如果真的珍惜對方,又怎麼不能體諒他(她)離開的理由?就算是一場背叛,又何苦想不開來為難自己?
好聚好散,是理智,也是包容。願每一場曲終人散,都是另一齣喜劇的序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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