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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19 上午 01:21:06
< 手札.抒情.單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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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過多久,才能真正的忘記一個人,不再去想念。
時間,真的能沖淡一切嗎?
還只是欺騙自己的謊言。
我不知道,因為我到現在仍然…
深深的愛著一個人。
也無法忘記。
嗶嗶。
「我希望你能幸福,現在的我懂得去拋開一些回憶,讓自己開心。
現在的我身邊出現一個很疼我的人,當然,幸福不全然是因為他。
但對你的虧欠感是一定有的,因為你是很好的男孩。很喜歡我們上次聊
天的感覺,很快樂的感覺。」
是嗎?難道虧欠感能帶給我幸福?我傻笑。
雖然很為她感到高興,能看見她如此的幸福,也許是一種安慰。
但要祝福一個自己明明還愛著的人,那似乎又太痛太煎熬了。
我想我做不到。
也只好表面上先答應她了。
只能這麼做好讓她放心,別再煩惱我和她之間的事,不希望她這麼的不
開心下去,不然,我也不會原諒我自己。
是太傻吧!傻都傻一年了,我還是無法讓她感動。
對她的好,她只看在眼裡,沒放在心裡,這些其實我都知道。
但又能多說什麼,我總得默默的付出,靜靜的等。
然而等待,卻像是一樁絕望的事業。
放棄這個字眼,我從我身旁的朋友口中,已經聽了不下千萬次了。
「我以為我的愛情,經的起考驗阿!」我說。
然而總是換來一頓冷嘲熱諷和毒打。
私底下,卻從來沒有人看見我的傷痕,多痛?也只有我知道。
決定好好愛一個人,那需要時間;但願一輩子追逐遺憾,在太遲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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