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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7 下午 09:07:18
< 手札.抒情.單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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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知道」
我只是不想去知道,不是不能知道。
我知道很多事,我只是不想說。
如果可以,這些事情,我並不想知道。
只是,雞蛋再密都有縫,紙包不住火,又何況人言呢?
一傳十,十傳百,百傳千,不想知道的依然會被傳出。
你覺得有可能隱藏嗎?
我不喜歡將自己的事告訴別人,同樣的,我也不喜歡將自己知道的事告訴別人。
不是基於保密,而是同理心。
你不想要讓別人知道的事,就如同我自己不想讓他人知曉一樣。
除非你不是這樣的一個人。
「蓋」
我曾告訴我的Y同學。
我跟他說,我習慣將所有的事都〝蓋〞起來,不告訴別人。
因為我認為大家只需要注意我的優點,我的私事並不需要知道。
但是某天出現了例外。
有位G同學突然問我:「妳是不是跟誰誰誰怎樣了?」
老實說,我根本就不知道他會這樣問我。
我只是照一般常理回答他,反正他問的事情都已經是發生過的,我也沒什麼好隱瞞。
只是說,我不喜歡本來被蓋好的蓋子又被打開,讓空氣跑了進去。
我討厭別人注意我的私事,就算是自己的家人或者情人等等…
沒規定說我不能有自己的隱私,不是嗎?
「傷口」
記起了一件事,Y同學曾經跟我說過—要我不要把傷口藏起來。
但諷刺的是,如果你大剌剌的將傷口攤開,是又被陽光曬得發紅、發燙,變得更嚴重。
怎麼說,你都沒道理這麼虐待自己吧?
講實在的,Y同學說的我並不是全然不懂,反而就是因為你懂了,你才更不想做。
因為沒有人會做出在傷口上灑鹽的白痴舉動啊!
我不是白痴,我不會做出這樣的舉動。只是說,他的那番話,讓我想到了我的行為—〝蓋〞。
我遮掩傷口,也許會塗上藥,但以我的經驗來說,我幾乎是不塗藥的。
一來,找不到藥可以塗。二來,傷口能自動癒合,我也就省下了一番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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