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相信人心了,以為會有什麼事物是歷久彌新,直到平靜如水才感覺到,為什麼大家會把時間當作遺忘的藉口,而也真的不只是個藉口。 細節是難忘的,尤是將記憶當作糧食的一個個人,到頭來明白受傷的是情緒,所以根本沒有傷疤,我能夠用彩色筆劃出醜陋的疤痕,卻沒法重現情緒。 對於如此善忘感覺惱怒,應該是有什麼必須留下的,但好像總是留不下,犯賤的人最喜歡受苦了,因為那是所剩的生命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