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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註:感情受傷,沒法補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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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他分開已經半年了,我承認,我還是想念他的。
我們的相識很平凡,亦很簡單: 在參加會考時,那時已是最後的一科,他就坐在我的前方,從沒有任何特殊的事把我倆拉在一起,但就是這樣開始了。
接下來的一個月,我們亦很簡單,就如一般的男女。通電話是每天的習慣,然後三兩天便見面,還到過很多地方,是的,多得我現在有很多地方亦不願去。
但後來他對我說不想再與我一起,原因很簡單,真的,是簡單的一句,不想就是不想。他說得很灑脫,我亦答得很冷,「也好,反正我們的感情還不是太深,現在分手也不錯。」,就這樣,我們分開了。
然後,於我的生日,他又來電,說了一句生日快樂,還說你本來早已定好如何和我慶祝,但大家不再是戀人了,這樣根本沒意義。我又是冷冷,「幸好我們已分手,要不我也不能和我的朋友見面呢。」可笑的是,說後,我的眼竟是濕的。
升上預科,一直忙於學校的事,還以為能忘掉。可是,看著身邊的人成雙成對,我又會想起你,真怪,那時的我一定會不斷發瘋似的去完成所有工作,甚至還會搶功夫來做,然後讓自己累得昏睡過去,不讓自己再想你。
今天,看見身邊的人為情人的生日花心思,很自然的又再想你,但這次比過去任何一次還要心酸,全都因為你那一番話,我險些在他們面前哭出來。
回家後,馬上躲進房,拿起筆寫這番話。我後來發現,原稿紙上原來有幾滴水痕。也許,要直至淚乾後,我才會忘掉。
後記:文中所說的身邊的人不用擔心,反正我早已習慣。我只希望你們的感情可以維持下去,我對你絕對有信心的,是我的祝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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