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夜,黑的很深沉,像是貓眼底的那一抹陰綠般的神秘,讓人摸不著它的思緒。有時候,一個人的夜也像如此,冷清的嗅不著溫暖的氣息,就算披上再厚的外套,仍舊驅不走那份情人離開後的冷沁。"我想妳"這種噁心的話語,以前的我是決計說不出,因為我覺得,思念一個人,是可以放在心底想一輩子,說出口,反而就失去隱含在其間的感動。而她卻認為,就是因為真的很想念,所以不告訴對方就太對不起自己了,因此想念一個人,是要說出來,而不是蠢蠢的放在心中任其發霉。我們交往的那幾年,她總是拼命的想改變我的想法,卻總是無功而返。到最後,她選擇了離開我,藉此試圖敲開我固執的想法,只可惜,我仍是冥頑不靈;在她哭著說分手的那天,她問了句:「沒有了我的日子,你會想我嗎?」我什麼話也沒說。她只是堅強的將眼淚擦乾,在離去前拋給我此生最難忘的笑容。有時候,愛情就是這麼惹人厭,總愛選在情人離去後的某個清晨.午后.深夜,喚起你思念她的證據,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