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                                        
是人類世界的偉大發明 
 
< 徵文活動之 >

輸入頁次 1/0

     『 美麗寶島幸福家 2009大徵集   每頁15筆Total:0 

 
 
主辦單位:臺北縣政府教育局、臺北縣政府文化局、財團法人麗寶文化藝術基金會 刊載人:小小周
推文:Facebook Plurk
起始日期:9/15/2009 截止日期:10/30/2009

 
活動內容:
美麗寶島幸福家 2009大徵集
盡情寫下心中對幸福家的期望,就有機會獲得超幸福體驗!

壹、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臺北縣政府教育局、臺北縣政府文化局、財團法人麗寶文化藝術基金會
協辦單位:秋雨文化、大聲行銷
贊助單位:麗寶建設、中福營造、月眉育樂世界、福容大飯店


貳、 活動時間

徵文期間:2009/09/15~10/30下午5點截止
評審階段:2009/11/01~11/30
得獎公佈:2009/12/01,公布於臺北縣政府教育局、臺北縣政府文化局、本基金會網站
頒獎日期:2009/12/13上午11時
頒獎地點:臺北縣政府507大型會議室


參、 徵件方式
徵文主題:「如果…家…」
徵文組別與資格:每人限選一組投稿。
(1)城市幸福家:臺北縣一般國小學生
(2)偏鄉幸福家:臺北縣偏遠國小學生
(3)新住民幸福家:臺北縣新住民子女之國小學生
(4)麗寶幸福家:麗寶社區國小學生(不限台北縣)

作品格式:寫作方式不拘,總字數以600字內為宜,使用600字之作文稿紙書寫,
第一行需寫上徵文主題。(稿紙上請勿註記作者姓名或留有記號)
繳附資料: 作品、報名表一份。


肆、 評審標準:語法修辭(40%)、創意度(30%)、幸福感受度(30%)


伍、 獎勵辦法:
組別:分城市幸福家、偏鄉幸福家、新住民幸福家、麗寶幸福家四組,每組各錄取十三名。

獎項:
首獎1名:5,000元獎金+月眉育樂世界遊樂券4張+秋雨文化「再見林旺」乙本+獎狀
貳獎1名:3,000元獎金+月眉育樂世界遊樂券4張+秋雨文化「再見林旺」乙本+獎狀
參獎1名:2,000元獎金+月眉育樂世界遊樂券4張+秋雨文化「再見林旺」乙本+獎狀
優等5名:1,000元獎金+月眉育樂世界遊樂券2張+獎狀
佳作5名:月眉育樂世界遊樂券2張+獎狀
參加獎100名:凡於前100名投稿者,致贈本基金會精美禮品1份。(以郵戳為憑,不分組別)


陸、 報名方式:
請詳閱簡章並填妥報名表,掛號郵寄248臺北縣五股鄉成泰路一段189巷16號2樓
財團法人麗寶文化藝術基金會收,寄件主旨請寫『美麗寶島幸福家』幸福徵文活動,
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不受理(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
洽詢專線:02-22919910#202洪小姐。


柒、 注意事項:
一、 凡報名參加徵文之作品,即視同同意本活動之各項規定。
二、 投稿之作品內容皆為自行創作,無侵害任何第三者智慧財產權之情形,且未運用同一作品參與其他類似徵文活動,亦未運用曾已獲佳作以上或已編輯、出版成書之作品參與本徵文活動。
三、 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同意由財團法人麗寶文化藝術基金會取得,並供典藏、推廣、借閱、公布、發行、重製、複製及公開展示播放、上網等及有為其他一切著作權財產權運用行為之權利。
四、 投稿之作品如經發現如違反上述規定,財團法人麗寶文化藝術基金會有權逕予取消參賽資格,並得要求作者返還全數得獎獎勵,因可歸責於作者之事由致財團法人麗寶文化藝術基金會所蒙受之一切損失,由作者負賠償及擔負一切法律責任。
五、 本徵文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依本活動工作期程隨時修定,修訂內容將公佈於本基金會網站。
六、 簡章及報名表下載:財團法人麗寶文化藝術基金會http://www.lihpao.com.tw
  ( 9/30/2009 8:53:51 AM )

<--Back -- MID / TOP --
 
Since 1999, © eWriter All Rights Reserved,版權所有,轉載必究 v7.5
站內文章內容請勿重製、盜取及非法使用,謝謝您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