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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005 11:39:05 PM
<散文.心得.單篇 >
衣簡樸乎
附註:素樸是在消費文化, 還是在修養? 自我的認知在穿衣之間, 形成一連串暫留的印象.
 


因貪心作怪買了不少衣服,穿到舊了或退了款式的衣服除了捐出去幫助別人,也不知道該怎麼辦。明知衣服不必量多,只要質精能讓自己去喜歡穿它,而穿它的時候有著榮耀的感覺,有變成更好的人的美妙誤會,就值得當初買的價格。這就是所謂的價值感吧。

檢視衣櫥衣櫃,除了上班用的西裝與襯衫外,幾乎都是便宜實用的貨色,沒有名牌,更不用提有沒有什麼樣的價值感。偶爾有幾件質料與剪裁都不錯的,卻都是從美國帶回來的。大概是由於開始賺錢養家後,能體會賺錢辛苦、存錢不易;同時對自己的智慧、操守、能力與安貧樂道很有自信,不需要外表的衣物來妝點,所以都從功能著手來買衣服。買來的衣服缺乏價值感,容易買,也容易捐棄,未曾興起珍惜的意念。這情況不合乎「簡樸質感」的要求,也喪失惜物耐用的原則。

近年來有人提倡「簡樸主義」,在說法上相當吸引人,使人以為遵從其教條便能一方面符合禁欲守貧的道德,另一方面也符合高雅的品味。其骨子裡是一種流行消費的設計風格,所以大大方方地用質地極佳的料子,用費時費工的製作方法,再用昂貴的價格販賣『簡樸』,使大眾趨之若騖。這種弔詭很有趣,卻很難令人認同。

所謂的「簡樸主義」是消費文化上的名詞,也引用了神話寓言的行銷原型來操縱消費行為,光是「消費文化」這四個字就已經定義好它的雅俗與本質。從一開始以簡樸為價值信念的貧士就與購買「簡樸主義」商品的消費者有著根本上的不同,能想得清楚,就不會被騙。

我也喜歡「簡樸主義」商品,也同意質地高等的東西才值得珍惜,才能長久耐用。但我不會把這種流行趨勢當作可以依之來生活、來呼吸的價值原則,或誤以為能把這種消費取向套用在別人對我的印象上,去營造高品味的設計效果。究竟是人在使用衣物來禦寒、盡禮儀,如果在這之外能達到提升自己修養的效果,就應該算是物盡其用了。那麼要怎樣才能用穿衣服來「提升修養」呢?買衣穿衣當以穿得舒適健康為主,然後求簡單大方與耐用,讓每一件衣服都能引發喜愛的情緒,能一直都有想好好珍惜的衝動,才算達到了買衣服的價值感。

簡樸最終還是會變成衣服量少而質精的,雖不是只有三件袈裟而已,但也不會超過兩個皮箱的容量。有時把一個皮箱移失在轉機的途中某處,會有點痛心、卻也放得下;而後希望拿到的人也會好好珍惜,或掛在救世軍賣廉價衣服的衣架上,等待下一個能珍惜的人出現穿戴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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