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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9/4 下午 07:33:58
< 散文.心得.單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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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家人的講話聲吵醒(沒辦法,房間隔音不好)先去看一下鬧鐘,看我睡到幾點了吧!什麼~已經一點多了,昨天還跟她約兩點要出去玩..連午餐都沒吃就飆去找她了。 流了滿身汗,終於到了。 奇怪..怎麼沒人咧?(如果沒看到我的話,打手機給我吧) 「妳到了嗎?」 『我還在家啦』 『不好意思唷,可以在等我20分鐘嗎?』 「可以阿」 等待中.. (有個小弟弟一直盯著我看..是我長的太奇怪嗎?一向對小孩不親切的我,就用很狠的眼神瞪他,果然很識相的跑開了!...又來一對情侶,完全無視於我的存在,就在我面前親密起來..看到一些不該看的,真想回家洗眼睛..不過我還在等人,算了) 終於來啦,剛好20分鐘耶! 我跟她只是要逛逛書局而已,逛的很愉快..(書局的對話,全部省略,因為那屬於私人隱私,而我也懶的打) 逛完之後,她又說她要去前站買東西.. 「我可以跟妳去嗎?」跟屁蟲一個,就是在下我本人 『要去不去,隨妳』 此時..她又跑出一個問題了 『我們要怎麼去前站阿?』 為了這個問題,又多盧了5分多鐘..最後決定走月台過去。(買了月台票..還真想帶回家作紀念,不過都被收走了..該去跟鐵路局商量一下) 一路上,聊的蠻快樂的(至於對話..一切省略,原因同上) 後來結束之後..因為我回家會很無聊,所以一直纏著她(雖然是有點不禮貌啦)她只好又約了她朋友,一起去打球。 換我有問題了..因為今天忙著去找她,所以穿拖鞋就出門了,沒想到會要去打球..只好光腳打球吧。 昨天颱風,地上一堆樹枝,我還不要命的光腳..算了,我豁出去了.. 後來比起秀球,因為太久沒打..有點生疏,她朋友說..秀輸的要跑操場 ..也不知道哪根筋不對,我還答應她耶~! 結果揭曉..我.輸.了!又光腳跑了一圈(反正早就豁出去了)打完球之後,跑去買飲料,一直猛灌..真是爽阿~! 我要回家的時候,她跟我說..『路上小心』真好~!(一般而言,我的朋友都會說..半路不要被車撞死阿!唉..差別真大)
回到家的後續.. 開始覺得腳很痛,我一看..腳.破.皮(這就是不要命脫鞋打球的後果)
雖然有點囉唆..不過這是我忘了講的一件事 我真的很想留念那月台票,她就跟我說.. 『你在去買一張阿..我可以幫你簽名唷』 「真的嗎?」 『對啦』 他真的幫我簽名留念了.. 我想這些事,雖然沒什麼.. 不過我可是還是很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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