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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urk
2003/9/4 下午 07:33:58
< 散文.心得.單篇 >
玩樂記事  
 

被家人的講話聲吵醒(沒辦法,房間隔音不好)先去看一下鬧鐘,看我睡到幾點了吧!什麼~已經一點多了,昨天還跟她約兩點要出去玩..連午餐都沒吃就飆去找她了。
流了滿身汗,終於到了。
奇怪..怎麼沒人咧?(如果沒看到我的話,打手機給我吧)
「妳到了嗎?」
『我還在家啦』
『不好意思唷,可以在等我20分鐘嗎?』
「可以阿」
等待中..
(有個小弟弟一直盯著我看..是我長的太奇怪嗎?一向對小孩不親切的我,就用很狠的眼神瞪他,果然很識相的跑開了!...又來一對情侶,完全無視於我的存在,就在我面前親密起來..看到一些不該看的,真想回家洗眼睛..不過我還在等人,算了)
終於來啦,剛好20分鐘耶!
我跟她只是要逛逛書局而已,逛的很愉快..(書局的對話,全部省略,因為那屬於私人隱私,而我也懶的打)
逛完之後,她又說她要去前站買東西..
「我可以跟妳去嗎?」跟屁蟲一個,就是在下我本人
『要去不去,隨妳』
此時..她又跑出一個問題了
『我們要怎麼去前站阿?』
為了這個問題,又多盧了5分多鐘..最後決定走月台過去。(買了月台票..還真想帶回家作紀念,不過都被收走了..該去跟鐵路局商量一下)
一路上,聊的蠻快樂的(至於對話..一切省略,原因同上)
後來結束之後..因為我回家會很無聊,所以一直纏著她(雖然是有點不禮貌啦)她只好又約了她朋友,一起去打球。
換我有問題了..因為今天忙著去找她,所以穿拖鞋就出門了,沒想到會要去打球..只好光腳打球吧。
昨天颱風,地上一堆樹枝,我還不要命的光腳..算了,我豁出去了..
後來比起秀球,因為太久沒打..有點生疏,她朋友說..秀輸的要跑操場
..也不知道哪根筋不對,我還答應她耶~!
結果揭曉..我.輸.了!又光腳跑了一圈(反正早就豁出去了)打完球之後,跑去買飲料,一直猛灌..真是爽阿~!
我要回家的時候,她跟我說..『路上小心』真好~!(一般而言,我的朋友都會說..半路不要被車撞死阿!唉..差別真大)

回到家的後續..
開始覺得腳很痛,我一看..腳.破.皮(這就是不要命脫鞋打球的後果)

雖然有點囉唆..不過這是我忘了講的一件事
我真的很想留念那月台票,她就跟我說..
『你在去買一張阿..我可以幫你簽名唷』
「真的嗎?」
『對啦』
他真的幫我簽名留念了..
我想這些事,雖然沒什麼..
不過我可是還是很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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