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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7 上午 11:19:45
< 手札.抒情.單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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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三十九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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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辦理好離婚登記的那一刻起,至今已過了三十九個晝夜。 從彷彿淡定到歇斯底里,然後又從緩慢的痛不欲生中漸漸冷靜下來。
我幾乎未曾如此瘋狂的傷害自己過;破損的酒瓶握在手上淌血時,我感覺不到手中有任何的刺痛,心口的痛楚已經越過一切。(當時,剛剛好二十五天) 因為嚇到他們,然後他們就報警了。我一直很討厭警察,當然不是警察的錯,但是因為各種原因,我沒辦法喜歡警察。 警察只能叫救護車,因為我的手一直在流血,還有被嚇到的「他們」之中有我的前夫,為了在警察來之前跟我搶破碎的酒瓶,他的手也流血了。 到醫院之後,麻木的任由急診的醫生護士處理傷口、問話、然後打破傷風。 原本面對警察很沈默的我,完全沒辦法用同樣態度去對待醫護人員;因為我覺得他們很無辜,而我,很浪費醫療資源。 所以打針跟搽藥,我一直格外配合。包括醫生讓我去拍個X光,我也乖乖的去拍了。 前夫讓朋友載回去了;而我隔天一早自己從醫院默默走回家。 哦,不是家,是離婚後暫時還住在原位址。
我幾乎為了他一句「沒感情了」,而陷入情緒的顛狂中。 結婚八年,最後只得一句「沒感情了」,我痛苦的不知道怎麼形容。 可能最痛苦的是,明明四年前,我已經決心要放棄,回去娘家了,為什麼他還要追過來,還要說那些愛不愛的話,而我還蠢蠢的跟著他回去了。 我的瘋狂其實已經有點嚇到兩個小孩,這段時間我一直在將這些痛苦內化,鑲嵌在內層,只為了不要再一次陷入顛狂。
直到現在第三十九天,我將痛楚訴諸文字,眼淚時常掉,然後只能偷偷躲起來哭,因為我哭的時候,我的小女兒會跟著哭,然後安慰我、叫我不要哭。所以,這不是她們的錯,為什麼要牽連到她們呢! 剛好在第三十六天的時候,他要去北部工作二十幾天。 然後,我開始燃燒我的思念。 抽起很久沒抽的香菸,我的心很空洞,藏在心底的另一個自己,爬了出來,為我拔除了感情,像是打了麻醉藥,心底的痛,減緩了。 另一個自己,我為她喚名為「鳶」。 鳶眼神空泛的頂了我的軀殼,我躲進心底深處,陷入短暫的沈睡。 我的焦慮,鳶只能抽著菸,緩解;用寫的、用打字的,把我宛如燙傷的疼痛,鋪陳出來。 可能不是最好的方式,但遠比妳把血放光了來的好一點。鳶這麼說。
我愛他,所以會覺得痛,因為他不愛我;鳶,不覺得疼,因為她說,她沒有半 絲感情,所以沒有心痛的可能性。 每當睡前,我空洞的望著牆,時常想,要是就這樣睡過去,醒不過來會不會比較好一點。 離婚不可怕,最可怕的是,我的感情沒有半絲減少,然後一直深受影響,時常忘記已經離婚,就是兩個沒有半毛錢關係的人。 這種情況直到父親回程後的隔天,我看到他脖子的草莓爆發。 酒店小姐種的,他說的,昨晚沒回來,就是阿盧請他去嘉義的酒店,然後跟酒店小姐睡的時候,種的草莓。
對,沒有半毛錢關係;我當下十分不冷靜,幾乎只能爆哭跟叫他走開,把自己關在房間裡面,環抱著自己雙臂感到顫抖。 現在想起來我還是想哭,怎麼這麼可怕,一點點的事情都快把自己掐死,我真的嘗試過把雙手搭在脖子上,掐住,空氣一點一滴減少,幾乎沒辦法呼吸。我當下的恐懼,完全不知道怎麼形容給人聽。 明明就是不相關的人了,我還是這麼痛苦。 現在當然稍微沒有這麼嚴重,只是需要將拔除的情感,慢慢用菸去焚盡。 我知道聽起來蠻蠢,但鳶說能頂替一時,難道能頂替一輩子? 她只能治標,不是治本的方法。 唯有不愛,妳才能離開可怕的深淵。愛一個人,保質期,能有多長? 我苦笑,自己在感情裡面,一直像個情緒勒索者,時常想不開;現在他已經與我無關了,我卻未曾從深淵走出來。 遺忘跟放下,需要時間這一帖良藥,我需要服食,並且包紮在胸口,永生莫忘。這種痛苦,餘生都不想再有第二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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