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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5/1 上午 01:48:34
< 創作練習-- 我所居住的城市 > |
附註:趕上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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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了那麼久,竟然連一杯水的距離都沒有達到。 有人說,別傻了,你不可能在這片沙漠中找到水源。 別做吃力不討好的事。我們只要掌握好現在擁有的足夠解渴的水壺就夠了。 而那壺水是否真能支撐到我們逃出這片沙漠,大概有人想過,卻沒有人提出實際看法。 走著唄,反正誰也死不了。
對阿,反正這城市總是沙漠。
很多人一聽說我住在新山,就一付是住在黑風寨的驚訝模樣。 聽說新山的治安很亂,聽說那裡常有人打劫,聽說那裡靠海會有海盜,聽說那裡的色情行業很盛,聽說那裡物價比我們高,聽說那裡是沙漠。
原來我住的城市在別人眼中像北美妖艷卻致命的沙漠。
正確來說,我也只能算是半個新山人。上了高中因為父親工作關係,我們才舉家遷移到這座沙漠城市。
說不上來愛不愛,我喜歡的應該只有遷徙的感覺。那之後我依舊在幾個國家和城市之間游走,這裡終究會回來,只因為,家在這裡。
嗯,家的意義,比沙漠的意義重要很多。 所以無論怎樣,我還是要回來。然後在別人眼中乾燥羞澀理不清感情的砂礫地,執著地栽下一顆顆濕潤的種子,希望有天能讓更多人也看到逐漸丰沃的綠地。
一雙手的一點綿力,明天或者後天想看見收成是異想天開。我這麼告訴自己。
世界普遍傾向於悲觀的。 撇開國民一年只讀兩本書的統計數字;撇開一年二十巴仙的知識折舊率;撇開所謂的民族文化傳承性;撇開政府提倡的社會素質提升概念,我們依舊只能對著沙漠悲觀。
我討厭這種悲觀論。沒有的,只要今天開始創造就好了。信念是要有人去堅持,才有可能成功的一天。
幸好總有英雄的存在,悲觀才能變的有那麼點悲壯的意思。 文化的花車也能徐徐開向我居住城市的沙漠。帶來的花香芬芳凝固這裡。
那麼我在城市的沙漠暴走間,可以不再揚起刺目的風沙滾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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